臺中市立石岡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
資訊群組 :
SGJH
公告分類 :
教務處檔案
臺中市立石岡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
(一)命題原則:
1.教師依教學內容和認知歷程不同層次進行命題架構規劃,以提升紙筆測驗
品質。
2.不得採用廠商出版之試卷,若參考其他命題(含習作),應進行轉化,不宜
原文照錄。
3.命題老師之身分得予保密,防止各種可能發生的困擾。
4.命題時,字體應使用正體字,字體大小。答題形式應多元,有符號、數字
等選項,也有文字書寫。
5.命題時之配分要領,以百分法為原則,改變時應讓學生明白計分方式。題
目難易度兼顧,尤應避免全面偏艱澀。
6.考前不得直接複習試題,所有練習題應避免洩題之可能性。
7.命題老師禁止將試題影印給任何人或自己留存。
8.使用個人電腦,應有保密措施,若使用學校公用電腦出題,離開電腦前,
應確認試題檔案全部清除。
9.老師命題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二)審題機制:
1.審題時應就命題原則審查,並注意項序、配分、標頭、字體等,避免錯誤。
2.審題後即時修正並於期限內繳交試卷,審題之資料應繳回教務處並善盡保
密之責,不得攜出。
3.參與審題老師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三)保密與迴避原則:
1.學校與教師須注意試題保密、安全控管與迴避機制,不得有洩題或暴露試
卷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2.若命題或審題教師子女就讀命(審)題班級,或有其他需迴避情形,請於
工作分配時主動向教務主任或領域召集人提出,另行安排其他教師擔任工
作。
3.學生之成績評量結果應妥為保存及管理,並維護個人隱私與權益;其評量
結果及紀錄處理,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相關規定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