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國中小「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育部檢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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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 教育部自111年起全面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透過「充實數位學習內容」、「行動載具與網路提升」、「教育大數據分析」等三大面向,藉由行動載具輔助教學,提升學生協力與自主學習的能力,並協助教師實踐適性教學的可能。
三、 本年度教育部檢核指標說明如下,請各校配合辦理,相關指標達成情形將列入資訊設備補助參考:
(一) 專家入校輔導:每年每校至少辦理1次,學校可配合校內數位增能研習、社群或公開課等,邀請專家入校輔導(專家名單:https://srl.ntue.edu.tw/Scholar_w),亦可參與聯盟群組領導學校辦理之入群輔導。
(二) 數位學習公開課:每年每校至少辦理1次數位學習公開課,及至少派員參加1次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
(三) 數位學習工作坊:3年內(111年至113年)所有教師應完成參訓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113年累計完訓教師數應達100%。
(四) A3數位素養增能研習:以資訊素養與倫理的教與學、教師面對新科技的挑戰以及資訊安全與著作權之素養為主等相關課程,每校每年至少不重複之10%教師完成3小時培訓。
(五) 數位學習成效評估:抽樣17%學校(每校1班)參與成效評估調查,本項將另案函知抽測學校辦理。
四、 為協助旨案推動,本局已成立「本市數位學習推動專案辦公室」,協助各校學習載具設定、後臺管理及網路連線等工作,並辦理系列增能課程,及建置專網提供學校數位學習推動所需資源。上述系列研習活動、管理教師及教學教師所需資訊皆可至前述網站(https://reurl.cc/2zADyE)查詢或下載,請貴校協助推廣並鼓勵教師踴躍參考運用。
五、 其他重要提醒事項:
(一) 學校執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應結合既有會議或組織成立「數位學習推動小組」共同研商各項重點推動工作,並妥善分配各行政處室分工,不宜集中由單一行政單位或人員辦理。
(二) 請鼓勵所屬參與數位學習發展社群,藉由具備數位學習熱忱之社群擴散能量,帶動學校數位教學發展。
(三) 請鼓勵教師參與校內及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並請遴派合適之領域教師參加,以利各領域數位學習之推動。
(四) 本計畫辦理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